因應兩岸金融市場開放,台灣金融研訓院研擬「階段式」爭取兩岸相互承認金融證照,第一階段將以證券商、期貨商業務員為主,第二階段是推動理財證照。
若能爭取更多金融證照相互承認,不只讓台灣上萬名的金融從業人員赴大陸從事業務,也讓兩岸金融人才有更多交流。
金管會昨(19)日表示,根據ECFA(兩岸經濟協議)金融早收清單,非屬金控的保險業,將可以透過策略聯盟方式,組成集團來計算登陸門檻「532 」條件,對保險業進入大陸市場,將具有實質助益。
「532」是指大陸方面規定,在大陸設立保險公司的資產達50億美元以上、設立期間滿30年,且已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兩年以上。
因應兩岸金融市場開放,台灣金融總會及金融研訓院爭取大陸方面認可台灣金融從業人員證照,讓金融從業人員未來可以在大陸銷售金融商品,以利台灣金融業打入大陸財富管理市場。
根據金融研訓院最新的研究報告,對銀行業證照互認機制建議採取分階段的作法,優先推動理財證照;互認機制如果推行,未來台灣金融從業人員可以直接到大陸銷售財富管理商品,有助就業市場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