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業從業人員考試 報考指南(證券從業資格)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考試介紹
中國證券業協會行使證券業從業資格取得及執業證書管理職責。通過協會統一組織的基礎科目和一門專業科目資格考試的人員,即取得從業資格。通過基礎科目和兩門以上(含兩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一級專業水平認證證書;通過基礎科目和四門以上(含四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二級專業水平認證證書,考試內容主要為《證券學》的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包括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等),考試的具體科目為《證券基礎知識》、《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五門。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制度
是適應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應運而生的。1995 年,中國國務院證券委發佈了《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暫行規定
》,開始在我國推行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管理制度。根據這個規定,我國於 1999 年首次舉辦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2002 年,中國證監會賦予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
考試的資格管理職能,並頒布了《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中國證券業協會隨即建立了教材編寫、資格考試、資格管理、從業人員後續教育和培訓等一整套的工作體系。截至 2012 年底,我國共舉辦了三十餘次
證券從業人員
資格考試,為證券市場輸送了三十餘萬名合格從業人員。對於提高證券從業人員
素質,規範證券機構的執業行為,推動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科目為必考科目,專業科目可以自選。單科考試時間為 120 分鐘(其中前 10 分鐘為現場采像時間)。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考試方式
全國統考,閉卷,採取電腦考試方式進行。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考試教材
2014 年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及預約式考試將繼續使用 2012 年版考試大綱及教材(如有變動,以權威部門公佈為準)。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考試大綱
- 第一部分 市場基礎知識本部分內容包括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等資本市場基礎工具的定義、性質、特徵、分類;金融期權、金融期貨和可轉換證券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定義、特徵、組成要素、分類;證券市場的產生、發展、結構、運行;證券經營機構的設立、主要業務、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指標管理;中國證券市場的法規體系、監管構架以及從業人員的道德規範和資格管理等基礎知識。 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熟練掌握證券和證券市場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主要法規和職業道德規範;掌握證券中介機構的主要業務和風險監管。
- 第二部分 發行與承銷本部分內容包括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股份有限公司概述、企業的股份制改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準備和推薦核准程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操作、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債券的發行、外資股的發行、公司收購、公司重組與財務顧問業務等。 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熟悉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基本理論、資格條件和管理要求;掌握我國證券發行與承銷各項業務、各個環節的業務流程、執業標準和管理要求。
- 第三部分 證券交易本部分內容包括證券交易的定義、原則、要素;交易機制、交易程序特別交易事項;證券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融資融券業務和債券回購交易的基本知識和管理要求;證券登記、清算、交收的概念和運用等。 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熟練掌握證券交易的程序、交易規則、經紀、自營、客戶資產管理、融資融券和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特點與管理要求。掌握證券登記的種類和基本內容,清算與交收的基本原則、流程和結算風險及防範。
- 第四部分 投資分析本部分內容包括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可轉換債券、股指期貨以及權證等投資價值分析;宏觀經濟分析的基本指標,宏觀經濟運行、經濟政策以及國際金融市場環境等與證券市場之間的關係;股票市場的供求決定因素以及變動特點;行業的一般特徵、影響行業興衰的主要因素以及行業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公司的基本特徵分析、財務分析以及其他主要因素的分析;證券投資技術分析的主要理論以及主要技術指標;證券組合理論、資本定價模型以及證券組合的業績評估等;金融工程的技術應用、期貨(包括股指期貨)的套期保值與套利以及風險管理 VaR 方法等。 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熟練掌握證券投資的價值分析、宏觀經濟分析、行業分析、公司分析、技術分析、證券投資組合的基礎理論和應用方法,金融工程與期貨的理論與應用,以及證券分析師、證券投資顧問及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相關規定。
- 第五部分 投資基金本部分內容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的概述;證券投資基金的類型;基金的募集、交易與註冊登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人的主要職責、內部管理與內部控制;基金的市場營銷;基金的估值、費用與會計核算;基金的收益分配與稅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監管;投資組合理論及其運用;資產配置管理;股票與債券的投資組合管理以及基金績效衡量等。 通過本部分的學習,要求熟練掌握有關證券投資基金的基本理論、運作實務以及與基金投資管理有關的投資學方面的知識,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自律規則的基本要求。
- 第六部分 參考法規參考法規目錄包括與證券市場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法規性文件、司法解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的主要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考生應當根據參加考試的科目,熟悉下列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主要內容。司法解釋以及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主要自律規則屬考生應瞭解的內容。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報名條件
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 考試成績長年有效

-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
- (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憑;
-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含香港地區應考人員):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報名方式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按照要求報名。報名費每單科人民幣 70 元,繳付方式、收據、準考證列印等有關事項請仔細閱讀協會網站報名須知,或透過中華國際專業人才網協助,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照。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預約考試
為貫徹落實證券行業創新,為證券行業選拔儲備專業人才隊伍,方便考生參加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從 2013 年起,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在每年舉辦四次全國統考的基礎上,增加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預約式考試(以下簡稱「預約式考試」)。
預約式考試是指考生可以通過互聯網進行考試註冊及報名,並在規定的範圍內選擇考試時間,經考試組織者確認後進行預約考試的模式。其實質是考生可以通過預約,選擇適合自己的考試時間,因此,我們將該考試模式稱為預約式考試。報名按照時間優先、繳費優先的原則,並且只接受個人網上預約報名,或透過中華國際專業人才網協助,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照。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考試時間
(註:考試計畫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如有變動,以當期公告為準。)
項目 | 考試時間 | 考試名稱 | 報名時間 | 考試地點 |
證券業從業人員 資格預約式考試 |
1月19日 | 預約式考試第1次 | 12月28日 至隔年1月11日 |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 杭州、成都、武漢、天津、濟南、 鄭州、合肥、長沙、西安、重慶、 長春等16個城市。 |
2月23日 | 預約式考試第2次 | 12月28日 至隔年2月14日 |
||
4月27日 | 預約式考試第3次 | 3月31日至4月19日 | ||
5月25日 | 預約式考試第4次 | 3月31日至5月17日 | ||
7月27日 | 預約式考試第5次 | 7月2日至7月19日 | ||
8月17日 | 預約式考試第6次 | 7月2日至8月9日 | ||
10月19日 | 預約式考試第7次 | 9月29日至10月10日 | ||
11月9日 | 預約式考試第8次 | 9月29日至10月31日 | ||
證券業從業人員 資格考試 |
3月22日、23日 | 全國統一考試第1次 | 1月9日至2月13日 |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 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 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 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 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 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蘇州、溫州、泉州、拉薩等39個城市。 |
6月21日、22日 | 全國統一考試第2次 | 4月18日至5月18日 | ||
9月20、21日 | 全國統一考試第3次 | 7月17日至8月14日 | ||
11月29日、30日 | 全國統一考試第4次 | 10月8日至10月31日 |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考試常見題型
- 根據重大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出題。如就深、滬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時間,可以出判斷題、單選題。就世界第一個證券交易所成立的時間、地點可以出單選、判斷題。就道瓊斯指數的創始人可以出判斷題、單選題、多選題。
- 重規、規則出題。如就證券交易印花稅、股東會議人數、證券交易佣金、市場禁入規定、高管人員任職資格、信息披露制度等等,判斷、單選、多選等各種題型都可以出。這部分的內容是相當多的。
- 反向出題。就正確的內容反向出題,在判斷題中這種出題方法和常見。如期貨交易雙方都要開立保證金帳戶並存入保證金,此可以出題為判斷:進行期貨交易無須存入保證金,這就是反向出題。
- 跨章節出題。學員學習的時候一般都是按章節的順序進行學習,但是有時候題目跨章節出題。如證券基礎中,把股票、債券、基金、衍生證券等證券工具的性質、特徵、功能等混合起來,可以出各種題型。依此類推,各門課程都可以如法炮製。
- 計算題隱蔽出題。以前的考題有專門的計算解答題,2001年取消了這種題型,但並不等於這些內容不考了。重要的計算方法,如送配除權等的計算,可以轉化為單選、判斷等題型出題。
- 條件出題。證券市場是法制化的市場,對各種業務都有限制條件,如證券公司成為經紀商、承銷商;公司首發、增發配股等等,都有很多限制條件,這些條件,很容易出題,多選題做常見,其他題型也可以出。
- 對比出題。把相關的內容綜合起來進行對比,就其相同點和區別來出題。如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證券自營與證券經紀、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分析與基本分析、股票發行與債券發行等等。
- 根據容易使學員混淆的內容出題。很多課程內容簡單很容易讓學員混淆模糊,如B股的計價和交易都是用美元與港幣,而其面值卻是人民幣;滬深證券交易所成立時間和滬深指數發佈時間雖然相近,但並非同一時間。這些內容,學員在學習的時候一定要仔細。 出題方法沒有一定之規,學員可以根據這些總結出常見的出題方法,有針對性地對課程進行學習。
歸納如下常見的出題方法: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制度特點
- 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證券資信評估機構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必須在取得從業資格的基礎上取得執業證書。
- 簡化了從業資格的分類及取得條件。通過協會統一組織的基礎科目和一門專業科目資格考試的,即取得從業資格。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人員,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取得從業資格。
-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向社會及境外人士開放。自 2003 年起,凡年滿 18 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外人士都可以報名參加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資格考試設一門基礎科目和若干專業科目,報考人員可自行選擇專業科目的門類。
- 對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專業水準級別認證。通過基礎科目和兩門以上(含兩門)專業科目考試,取得一級專業水準認證證書;通過基礎科目和四門以上(含四門)專業科目考試,取得二級專業水準認證證書。
- 結合執業證書管理工作,建立執業人員誠信記錄及評價制度。
-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行使證券業從業資格取得及執業證書管理職責。
協會負責人與原有規定比較,新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有以下幾個特點: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成績與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考試成績長年有效。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證書申請
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即取得
證券從業資格
,符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的從業人員,可通過所在公司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執業證書,或透過中華國際專業人才網協助,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照。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中華國際專業人才網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佈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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